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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是发生在1995年腊月,事情经过是这样的: 我们家住在农村,当时是腊月,我们每家都杀年猪过年,大概是腊月20几的一天,我家一个叔爷,知道我家也杀了年猪,(当时我们那里杀年猪之后,猪脸上的猪毛还在的,要进行处理)就在我家住宅外面用柏油烧开了来帮助我家来除去猪脸上的毛,(当时我家没人在家)不料柏油爆炸了,烫伤了在旁边观看的一个五岁的小孩子,当时我家人知道此事,就立刻带者500元钱把小孩送进医院,医疗花费了大概1000多元,剩下的是小孩家里出的,但是在颈部留下了一个大伤疤。 之后在2003年为了治疗伤疤又进行了一次治疗(据小孩家里说大概花费了七八千元钱,我家在他准备治疗时给了他2000元钱)但是效果不是很理想。 现在小孩家里又在找我家里要给他治疗伤疤 请问:我家现在还承担什么责任?要怎么处理?以后我家还要承担责任吗?谢谢

民事相关
2009-07-09 02:3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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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