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与他人发生了交通事故,对方出院后,医生开出证明休息三十天。可鉴定所建议休息八个月,则对方务工费按八个月计算。 问题补充: 修养时间,根据什么法律条款来确定。对方鉴定为十级伤残,又怎么可能休息八个月?

交通事故
2009-07-08 23:29:19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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