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冬天 我以前那个店的店长叫我去帮忙,我去了一个多月,然后他也对我蛮好的,叫我留下来继续上班,我就留下来了,没过多久他走了,今年五月本来要去考驾照的,然后跟前任老板说我要辞职了,我答应等她招到人后走,她说好的。她押金没给我,说没做满一年就不能拿走,我是比较不喜欢惹事的,她这么说了么,我就没再多说什么。后来来这里上班后,以前跟我一起上班的那个对我说,她辞职了,押金也拿到了,我就不平衡了。押金的事,没签合同,也没直接对我说,而是间接通过第三者跟我说的。但是我没有物证,人证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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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 第九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用人单位不能收取押金,有人证可以,要求用人单位退还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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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集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你可打劳动仲裁官司索要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退还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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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不允许向职工收取任何名义的押金,你可以凭收条等索回押金,且你有权随时提出辞职,提前一个月告知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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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取押金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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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取押金违法,可以向当地劳动仲裁部门提起仲裁要求返还押金,并支付双倍工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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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明令禁止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收取押金。你可以证人证言为证据,在对方拒绝退还押金的情况下,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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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再收集其录音证据,然后向劳动部分反映,必要时可以申请仲裁并起诉。用人单位不能收取劳动者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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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