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刚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已签了《商品房买卖合同》。但开发商同时要求我们签一个《补充协议》。这个协议有很多单方面维护开发商的条款。而《商品房买卖合同》里的部分条款是写明“见补充协议”。像这种补充协议,我是否可以拒签?如果我不签“补充协议”,如何维护我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相关权利?
另外,因为我是办理的按揭贷款购房,若是非我方原因造成的贷款办不下来,是否可以要求退房?若是因我方原因造成的,银行审批贷款金额与我方申请贷款金额有差异的这部分金额,是否可以通过某些条款归避立即补足差额的风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