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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99年在国企工作今年6.30合同到期,不再续签(注:单位工龄7-9年的合同到期后全中止,跟劳务派遣公司签新合同。我拒绝)办离职手续的时候我要求人劳把我的档案转到街道,当时经办人说可以。并给我了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上面并未注明档案转移方法)让等消息,7月仍没消息。我给他们去电话她同屋同事接的电话,说经办人去广州学习。正在办理,让我继续等。8月我再打电话,他又要我的户口本复印件我给他们发了传真。而后9,10月我又分别去了电话,还是让等。到了11月中那个经办人归来,又说档案得自己办。公司从来没有为个人办理过,我一直再等你的消息,同屋同事所说的不算。我去街道询问,街道人员说她们不对个人办理档案移交。我又找单位,她又承诺给我办理。他们又说街道拒收,邮寄了3个表格要我签字给他们才能继续办理。寄到后是高等学校毕业见习期考核鉴定表;转正定级表;(加盖有原单位人事部公章)(2张表的填表日期都是2000年)还有份档案迟转说明(内容是:公司以往档案转递是由员工自行解决。我是在11月7号才与所在街道取得联系并通知的,由此才造成迟转)我的档案还在单位。全耽误了.我是否可以诉讼要求赔偿?谢谢

其它综合
2008-11-20 16:52:38
共有2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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