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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的情况是这样的,我表妹因年幼无知被同村的一已婚男子所骗相好了一段时间,并以去年5月份左右产下一名婴儿,因怀孕期间该男子不负责的躲藏起来,致使我表妹无力承担后果,将产下的女婴丢弃并被别人抱走无法找回.在我表妹生下孩子后因身体不适住了几天院后出院家人将她送到男方家,要求在他家休养一个月,开始男方家也同意,可过了十多天就被男方家赶了出来,我舅舅去他家看望女儿,发现不在便发生了争吵,男方的父母在争吵的过程中动手打了我舅舅,我舅舅一气之下回家拿了一把刀把男方的母亲砍成轻伤,父亲砍成重伤.现男方家向法院提起民事附带刑事诉讼,并向法院歪曲事实说我舅舅是因为女儿和他儿子发生不正当关系对他家进行多次敲诈未果才出手伤人,请问杜律师,我舅舅的案子应该怎么办,具体要付那些责任,是否可以进行反起诉?

民事相关
2009-07-09 10:4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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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