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我父亲今年44岁,现在长春的拆迁工地打工,他接触的工作是用电锯破木材,干了很长时间,但是一直没签合同,工地给上了意外险,在今年的3,4月份左右出现意外,在工作中右手被电锯锯伤,右手的大母指被锯断,四指还有小指把肉锯掉,在进行11个小时的手术,用植皮的方式补救,现在手保住了,但不能动,单位一直拖到现在。没给任何答复。
-
1、你父亲已经和单位形成了事实的劳动关系,属于工伤。
2、你现在需要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鉴定,之后进行伤残鉴定,根据伤残等级和实际发生的各项费用(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等)要求企业赔偿。
-
可以要求公司赔偿。如果需要咨询或者委托可以电话联系我-------- 哈尔滨何律师
-
从你说的情况看,你父亲属于工伤,建议尽快申请工伤认定,以免认定时效已过,你们将会很被动,认定的时效为一年。
-
首先,有个问题需要明确,你父亲是给个人打工,还是给单位打工,给个人打工和给单位打工,赔偿的方式是不同的,给个人打工,按人身损害赔偿的相关规定赔偿,给单位打工按《工伤保险条例》赔偿,两种赔偿方式,赔偿金额是不同的。
从你说的情况看,你父亲已经构成伤残,应该去做伤残鉴定。以便决定赔偿金额。
如果是给单位打工,应该去申请工伤认定。
我是大庆律师,如果有什么问题,可以给我打电话。如果对我的回答满意,请按“采纳”。
-
你父亲的属于工伤,应当尽快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然后作残疾等级鉴定,而后根据住院治疗支付的医药费等费用、受伤期间的工资、护理费、鉴定费、残疾等级要求单位赔偿。
-
起诉解决
-
查看全部6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