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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母亲10.23日遭遇车祸,目前交通事故责任书已经认定为肇事司机方为全部责任。肇事司机购买了交强险和商业第三者责任险,此商业保险金额为20万元。 截至11.19日我母亲实际发生医疗费用为7万元左右,其中肇事司机方垫付了3万元。 我想询问相关费用的赔付和追讨问题。首先,司机为全部责任的情况下,我们受害方是否不需要承担任何相关医疗费用?其次,我从人身损害赔偿法中得知赔偿费包括残疾死亡赔偿金,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等等,这些费用日后应该首先向肇事司机追讨还是可以向保险公司索要?如果肇事方拖延支付,我们可以有什么权利和渠道索要赔偿呢? 谢谢答复!

交通事故
2008-11-20 17:4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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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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