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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方为被告人,当时情况是我方被告人回家在家门口时遇到对方,对方已经叫了几名打手在我家门口的小巷,因邻里房屋拆建问题发生口角,对方便一齐上来对我方大打出手,我方在情况紧急之下随手拿起地上转头敲中起诉人头部致其受伤。经鉴定为重伤。而此案件一直未判决。

刑事案件
2009-07-11 23:32:12
共有9位律师解答
  • 故意伤害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你方属于正当防卫的,无需负刑事责任
  • 是否构成正当防卫或防卫过当,应当结合具体案情而定。
  • 可能涉嫌犯罪,存在正当防卫的事实, 如果需要帮助可以联系
  • 你说的案情,并不定是司法机关认定的案情.
    刑案事关人身自由,司法机关都会慎重.具体要以司法机关认定为准.
  • 涉嫌故意伤害,但有可能成立正当防卫。
  • 故意伤害致人重伤,一般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已经涉嫌犯罪,可能存在防卫过当的问题,建议委托律师辩护,争取从轻处罚。
  • 对于行为的定性,要看具体的案情来定。
  • 有防卫因素,可主张正当防卫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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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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