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住一层,窗前是一通向地下室的过道,因为楼上有人在阳台养鸽子,经常会有鸽子的污物落在过道上,有时候难免会落到人身上。为此,物业决定在这里搭建一个塑料棚子,因过道是向下倾斜的,为了保证每个点都有一个人高度,所以只能从我家窗户四分之一多的地方为最高点,这样就挡住了我家窗户的视线。而且鸽子的污物会掉落在棚顶上,我家每天一开窗户所看到和闻到的就是这些类如鸽子粪便,毛等等。我们全家都不同意物业的这种做法,并且他们决定这样的同时,并没有征求我们的同意,连说都没说就打算做了。这个消息还是好心的地下室阿姨告诉我的。我想知道我可以有哪些有利的法律武器可以与物业争辩?他们这样做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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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要求物业公司停止侵权、排除妨碍,如果对你造成损失的还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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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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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侵权,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要求排除妨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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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和养鸽子的邻居这样是侵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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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相邻权问题,可以起诉拆除,并要求对方停职因养鸽子造成的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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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诉讼程序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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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