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母亲已经去世19年,一年后,我的父亲又找了个老伴,登记结婚已经18年了。我父亲和母亲的房子为房改前的公房,我的继母也有一套房改前的公房,我的父亲与继母在2001年将我父亲的公房变成私房。在2001年,我继母的房子转给她长子。
我的父亲有4个子女,我的继母有2个儿子。
请问:我们兄妹4个应该怎样继承?我父亲的房屋和我继母的房屋是否都是6个子女可以继承的房屋?如果我的父亲立遗嘱,他的权限有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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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父亲原有的公有住房已经成为他与你继母的夫妻共同财产。你继母原有的公有住房以何种名义转给其长子没有交代清楚,不好判断其归属。总之,两家的子女分别继承自己父亲或母亲的遗产。当然,老两口之间也可互相继承。你父亲可以立遗嘱将属于自己的财产留给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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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母亲于19年前去世,18年前,父亲重组家庭。母亲在世时,我们家的房屋属于公房,2001年,我父亲通过房改政策将其买下。请问:在遗产继承方面,我母亲是否有房屋遗产?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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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