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方与A公司交易往来,签订有效合同,但合同里未提及货品到达A公司后多少天内,A公司不提出质疑货品有问题并退货,就默认为A公司认为这个货品没问题并接受。 结果在货品到达A公司后 数日后A公司提出货品有问题不肯支付货费至今,我公司想起诉A公司,请问,法律规定中,如果合同中未提及这个检验的有效期,默认的天数是多少天没有退货就视为接货公司接受货物,谢谢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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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按照行业所在的交易惯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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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要具体情况具体对待,不同的货物要求不一样,没有统一标准,质量纠纷诉讼时效是2年。你可以诉讼要求他们付款,如果他们提出质量问题再视不同情况做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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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没有约定质量检验期,法律规定是在适当时间内提出;
2、如果有质量保证期,则在质量保证期限内,都可以提;
3、如果你方提起诉讼要求支付货款,对方提出货物存在质量问题,必须要有对方公司承担质量问题的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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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提示:有国标的依国标,没有的依行规,再没有的依双方习惯,再没有依一般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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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