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律师们,我本是一家车辆手续代办公司经理,前几日,一女顾客让我为某公司的车过户到她名下,为我提供她原在单位的公章(私营企业),事情办好后(用代办人我的身份证进行过户),谁知她与原公司车辆有经济纠纷,还提供了了假章(我全然不知),事后她有把所有的事推到我的身上,说假章事她给我钱弄的, 事后该公司准备起诉我的代理公司和她,在这个案件上我会不会有胜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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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合同法》和《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等,你公司有可能被法院认定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二手车居间合同无效,你公司和该女顾客连带承担侵权责任。 最好再仔细研究一下你们之间的二手车居间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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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应当报警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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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报警,然后应诉。以上供参考,满意请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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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女顾客已涉嫌构成伪造企业印章罪,建议报警处理;2、报警后该公司的诉讼中止审理,公安局对女顾客的侦查结果如能证明系女顾客一手所为,你自然免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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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比较复杂,建议找律师进一步咨询,最好找律师代理积极应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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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