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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在十月初,骑电动车在十字路口被一轿车撞了,受伤不轻,脑部积水,刚从上海开好 *** 。当时交警大队给了个事故鉴定,说各有百分之五十的责任(我怀疑这中间有水份),轿车在十字路口打转向灯后又突然直行,我父亲正好转弯(交警说转小弯),被撞。现在找司机要医药费,他推脱,说只给可报销部份的一半,我想请问,法律在这块是这样的吗?如果不是,是怎么样的? 还有,如果他不给,打官司能赢吗?要些什么材料,诉诸费用大概是多少? 如果请您打官司,费用大概多少? 万分感谢,希望能得到您的回复!

交通事故
2008-11-20 12:27:18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官司是可以胜利的.你可以委托律师起诉保险公司;法院会在12,2万元的范围里对你父亲赔偿,多出的部分按照比例处理.
  • 依据你的描述,官司你一定能赢。并且在交强险的范围内先获的12.2万的赔偿,剩余的再依据责任划分。
  • 你好:可以要求交警部门通知对方强制保险的承保公司先付10000元的医疗费。
  • 1、交警大队的事故认定只是法院对这起事故认定的一个证据,并不是以后法院判决责任划分的依据;
    2、你可以通过诉讼法律解决此事;所需要的证据材料比较多。
    3、诉讼费用以你的诉讼请求来计算你的诉讼费;
    4、律师费用可以以你的诉讼请求来计算,大概是诉讼请求4%--8%
  • 要求交警部门通知对方强制保险的承保公司先付10000元的医疗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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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