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别人12000,中间被起诉过。现在已经归还6000元,打算归还剩下的部分,钱也准备好了,但是他不还我写下的欠条,说是法院存档了,只给我复印件,真扯淡。拿到欠条钱不打算还剩下的部分。
想咨询一下,能否拿回我写的欠条,这样就两清了,我怕以后再被咬一口。
我不懂,为什么法院要将欠条存档,或者还只是他不想给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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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他向法院起诉过你,那么欠条原件是要留法院存档的,你可以交到法院,让法院给你出一个收具,第二,你也可以让他给你打个收条,上面写清收到你还的钱数和还得是那次欠款或写不 再欠他任何款。这样你手里就有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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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可以让他打收到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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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还也可以,叫他打一张收条,并注明原欠条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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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一般不会这样做,当事人可以取回原件的,交一个和原件核对无误的复印件就可以了。这种情况你可以通过法院转交或者当面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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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叫他写一张收条,并注明原欠条作废。对本回复满意敬请采纳,如还有问题欢迎和本律师进行一对一咨询,本律师将竭诚的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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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担心有道理;法院一般不会存档欠条原件,请警惕中间有问题;你可随时进一步与我们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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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可能是存档了,不过你们可以去法院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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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