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未婚先育。有了孩子父母怕我做下病就没打掉孩子。就和男方协商办了个仪式结婚,没登记还,男的不挣钱还在我做月子时总出去玩不怎么回家,后来还找了别的女的,惹上事了,那女的有男友,就逼我们要人,还砸我家玻璃,日子真没法过了,房子还是租的,就被房主赶出来了。后搬到男的奶奶家。本想给他一次机会,看这事之后男方又去了足疗看场子。我伤心绝望之时想起了回娘家,但他还是没变。在回家之前我妈说过把孩子抱走,男的妈不让,后来回家和男方在网上分手,他说不要我们钱,后来还找借口从我们要,我们就给了一千。我想问我应该给孩子多少?一年里。我现在又成家了算是重婚吗?登记的话犯法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