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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援人张某,30岁单身,因在网上结识湖北大冶一家乡姓黄男子,黄某谎称自己是单身,故用各种把戏取得张某信任,借谈恋爱方式导致张某受孕,张某提出结婚,但是黄某告知张某自己有一子,有家庭,老婆湖北荆门人氏,当张某得知黄某是有家庭男,便提出去医院做人流手术,解除婚约,黄某居然不愿意承担去医院费用,并坚持双方承担,张某不允,故遭到黄某毒打,并掐其脖子,当场把有身孕在身的张某掐晕,并逃离现场,事后张某想通过渠道声援公道!

民事相关
2009-07-06 10:31:04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建议立即报警。如果有有人身伤害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满意请采纳!
  • 首先,张某应该先赶紧找到自己的家人,在他们的帮助之下,赶紧把孩子给流掉,先把身体养好.做人流也比较伤身体,最起码要恢复一个月.这个孩子绝对不能要,否则以后谁养?赶紧跟这个男的了断关系吧.
    可以申请人身伤害赔偿吧.
     第一条 因生命、健康、身体遭受侵害,赔偿权利人起诉请求赔偿义务人赔偿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本条所称赔偿权利人,是指因侵权行为或者其他致害原因直接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依法由受害人承担扶养义务的被扶养人以及死亡受害人的近亲属。
     第十九条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所有的证据都要收集好:医院的诊断证明、收据、医药费、住院费、交通费、误工费(原在每月工资的收入证明)等。
    包括网上的聊天记录什么的。

    人身故意伤害民事赔偿的时效是1年。
  • 报警处理吧
  • 可报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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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