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前夫于2006年6月协议离婚。孩子的抚养权归他。目前他准备往广州调动,做好了两手打算。如果调动成功,在广州安定下来需要一段时间,在这段时间他打算把孩子放在佛山他哥哥家寄养;如果调动不成就将孩子移交我抚养。他哥哥自己有两个孩子,夫妻两都只有初中文化。而且年轻时他哥哥有劳教的经历。且性格暴躁。我不放心把孩子放在这样的家庭寄养。想申请他在广州安定下来之前将孩子的抚养权移交给我。请问有没有机会通过法律途径达到我的愿望。(本人职业为高校教师,硕士学位,副教授,有稳定的职业与收入)请各位律师给我一些指引。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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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孩子抚养权,如有需要的,可直接来电联系我,欢迎您的来电,满意请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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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集证据。这个有一定的难度呢。我不知道应该收集怎样的证据。请给一些明确的建议好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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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要求变更抚养权。但起诉前,建议你尽量先多收集一些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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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