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朋友甲生意上需要,从我处借款42万元。有借条但没有约定还款时间。后来他又借给了他的朋友乙。在2006年因我自己用钱,要求对方还款时,他以资金紧张为由,经我多次催要后,由他朋友乙分两次还给我22万元。剩余的20万元催要至今仍未归还,且甲暂时无钱归还,甲催乙,每次催要她总是以各种借口搪塞,从不说不还。因为是朋友的朋友,所以不知该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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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只能向借款人主张偿还,注意诉讼时效,对方第一次向你偿还部分借款时开始计算诉讼时效,当然你现在应该举证证明你在近两年内向他主张过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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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问你借的钱,你就问谁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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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起诉甲和乙要求他们还款,最好先申请法院查封他们的财产,这样对你是最有利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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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像这种情况,需要通过法律的途径来解决,以免过了诉讼时效,请问现在的借条内容是什么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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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