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一家三口与公公婆婆住在一起,这房子是我们于07年以公公的名字一起购买的集资房,购房一共需7.2万,我和爱人出4.2万,他们出3万。购房协议写明房子的所有权归我们四人所有,现在由于他们重男轻女的思想,我与婆婆的关系很紧张,她想把我们赶出去,我们也想出去,但又没房子。
我想问:如果我们真的般出去,到二老百年后,这房子还属于我们吗?还有,如果他们把房子转到他大儿子名下,我们该怎么办,请律师帮我们出出主意,谢谢
-
你好,该房屋因登记在你公公名下,房屋依法属于你公公和你婆婆共有。你有证据证明已出资4.2万元,可以起诉其予以返还。等他们百年后,该房屋应按照法定继承予以分割,并不当然就是你们的。对本回复满意敬请采纳,如还有问题欢迎和本律师进行一对一咨询,本律师将竭诚的为您服务。
-
房产证登记是你公公的名字,如果没登记你们是共有人的话,你们就没有产权,二老百年后,你们有权按<继承法>的规定继承,如果二老把房子转到大儿子名下,则你们只能要求要回你们的出资及相应的利息.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