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给一家公司打工,为他们在商场销售物品,干了一年多了,他们根本没有给我们上过保险,也没有提过,商场为了我们的利益,还专门为我们要了一份合同存档,上面写明上保险的事,可是那份保险也是敷衍商场的。还有再商场上班公司说是不定时工时,我想问一下有这种工时吗?要上多少个小时才够。我们的工资说是保底900,可是当中包括200的全勤,150的级别工资,100的津贴,剩下的只是450的基本工资,不管是加班还是三薪都按450算,这样合法吗?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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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像现在有些事情是都知道违法,都无柰一样。律师是个神圣的职业。受人尊敬,解答的事情也是有法可依。多听听律师的意见,我是乱说,不要当真,就像养路费违法了多少年了,这不现在解决了。可处罚那一个了,交的钱还不是白交了。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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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况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可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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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法。你找谁也是赔了时间搭上感情,外带金钱!都这样啊,没办法,不是悲观,是现实。创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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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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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基本工资是八百。
你们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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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的补缴工作应该投诉到劳动监察部门,请求补缴。
超时工作就一定要有证据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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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定时工时如未经审批则不具备法律效力;2、如有加班应给加班费;3、未签书面劳动合同可索要双倍赔偿金,未上保险可要求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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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协商、投诉或申请仲裁,依法要求相关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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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