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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个大学同学,暑期间在一家玻璃工艺品店做导购,在上午打扫卫生时不小心把一件玻璃摆件碰倒,摆件坏了,摆件价值2100元,她干了一个月就离开了,店到目前为止只给她了半月工资800元,还有半个月工资未发。现在店里让她回去赔付碰坏的摆件。想问一下这个赔付是否合理??

民事相关
2009-07-03 12:1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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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