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5月,我向某汽车维修城的职员陈某买了一辆奥迪车,价钱22万元,之后,胡某起诉陈某,我也因此才得知,奥迪车是胡某的,因为车有故障,送到某汽车维修城维修,陈某私自将奥迪车转让给我,现在我以第三人身份的诉讼参加人参加诉讼,请问,第三人身份的诉讼参加人是否有独立的请求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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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认为有独立请求权的,有权提起诉讼。”你胡某与陈某的纠纷关系到你的个人利益,你有独立请求权,可以主张你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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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可以向法院提起单独的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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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有独立的请求权的第三人,可以主张你的相关权利。 对本回复满意敬请采纳,如还有问题欢迎和本律师进行一对一咨询,本律师将竭诚的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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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属于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可以提出你的独立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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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在该纠纷中,你的地位是属于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依法你应当享有相应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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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有独立的请求权,或者主张善意取得,或者主张陈某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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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享有独立的请求权,可以提出你的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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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解正确,你应当积极主张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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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