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样的,我一个朋友向我借了人民币110000元,现在当时写的还款时间是2009年1月1日,现在他未能一次性还清,想和我谈,看搞个还款计划差不多2年内还清,但是我考虑他不是本地人还有还款中利息的计算很麻烦,如果我拿那张2009年1月还清的欠条去法院告他,他父母是否有义务帮他还这笔钱,这样我能否在短时间内把钱要回来,成功上诉的机会大吗?这样做是否是正确的?迷茫啊!我怕告了他,他离开深圳,那就更不好了,我的目的是想早点拿回我那些钱,因为我也是向别人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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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对方父母没有义务替孩子承担孩子的债务。
你可以要求对方提供担保。
或你在起诉前查明对方的财产后申请保全紧接着去法院起诉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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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约定09年1月1日还款吗?现在还未到期,对方丧失还款能力了吗?原则上,对方的父母没有义务帮他还这笔款,不过,自愿除外.
可以和对方协商做个还款计划,当然,最好有个保证或抵押之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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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他是成年人,他父母没有帮他还钱的 义务,建议:你查清他的财产进行财产保全,然后起诉法院要求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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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父母没有义务帮他还这笔钱。如果他确有还款困难,建议还是协商处理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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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首先,根据我国现有的法律规定,他父母是没有义务帮他还这笔借款的;再则,你们约定的还款期限是2009年1月1日,在没有过该期限之前,一般法院是不会受理的,过了期限如果确实不还,你到法院起诉,应该会判你赢,但如果他事实上没有偿还能力也没有什么更好的办法;另外,现在如果他愿意作个还款计划,分期还款,能按计划还款,我认为是最好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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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父母没有义务替孩子承担孩子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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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父母没有义务替他还钱,还款期限还没有到,你可能目前还不能找他要钱,可以咨询律师解决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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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