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起因:2009年一月份我在沈阳**公司工作,是程序员。当时月工资1200元。由于工作很卖力气,第二个月,我找部门经理谈涨工资,他同意涨到2000元。3月份工资,到4月29日都没有信,于是我就复印了签到卡。提交了辞职报告。经理也同意了我的辞职请求。
5月11日,公司也没有发工资的意思。于是到公司理论。经理说没有钱。但给我打个欠条。欠条的大概意思是公司因经营不善,拖欠**工资4000元整。下面落款是5/11日,**公司。没有公章。
不知道那位律师能为我指点谜经,我该怎么办?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