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问题我想求助一下,我有个大爷去年八十四岁死于车祸,生前一直由我扶养。他的一切事情有我负责,并且留给我一份遗嘱,车祸以后他有个养女来争夺他的死亡赔尝金。由此与我打起关司,我大爷死亡费用已经由我一人承担,[三万多元]一审判决我是继承人与她无关,最后不知为何地区二审却把钱给了她,我不明白这笔钱应不应该她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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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遗嘱的按遗嘱分配,其他部门再平分,而且要看其与养女之间的关系,具体细节可以详谈,哈尔滨何律师、张律师为您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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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赔偿金是赔偿给他们亲属的,如果他有养女的话,没有其他亲属的话,那么,他的养女应该得到这一笔钱,得的丧葬费可以从得到的丧葬费中扣除。
你虽然有遗嘱,但是这份遗嘱是你大爷对生前属于他自己的财产的一种处分,这份财产你可以得到,死亡赔偿金不属于生前他的个人财产,他无权处分,因此,我认为二审法院判决是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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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一直由你抚养确实应该由你享有。对于二审判决有异议可以申诉。以上供参考,满意请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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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