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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村里自1999年开始就将村里的大部分土地承包给外商办厂,土地承包金按每户人头分红,红利不少,今年我出嫁了,嫁到了外地,村里说我嫁出去了就不给我分红了,我想问下律师,出嫁女还有没有权利获得土地承包分红呢?

民事相关
2009-07-03 09:35:18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广东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规定》明确规定了“原人民公社、生产大队、生产队的社员,户口保留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履行法律法规和组织章程规定义务的,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另外,《管理规定》第十六条还指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以下权利:享有集体资产产权,获得集体资产和依法确定由集体使用的国家所有的资产的经营收益……”可见,能否享受集体经济组织的经营收益分配,关键是看是否将户口保留在原先的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而不是婚嫁与否。《管理规定》首次将出嫁女的股权收益分配,以法律规章的形式进行表达。所以,你出嫁之后主要户口没有转移,都是有权利获得分红的。
  • 建议直接咨询当地有关部门
  • 应该以户口有没有迁出本村为判断依据,如果你已经嫁过去了,户口迁出了应该没有分红。户口没有迁出,则应该有分红
  • 有权。原有的土地股份权利并没有改变,况且你是今年才出嫁的。
  • 出嫁后,户口挪出,你就不能再享受分红了。
  • 仍然是有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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