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前妻结婚三年,当初说如果她能给我生一个儿子就把一层楼送给她,房子已经改为她的名字,到离婚前她都没有给我生有孩子,请问现在我能要回我送给她的房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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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是有偿赠与合同,如果事先你和你老婆有订立书面合同那就比较好办,但如果你和你的老婆只是口头协议又没有证据那就难取证,加上你已经把房产记入你老婆名下。但你可以请求为夫妻共同财产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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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没有协议,可以主张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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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登记在她名下,但没有特殊约定的话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她可以至少取得其中的一半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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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案件具体情况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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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书面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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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好像很不容易达到,如果有协议还好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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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因房子已经登记在你前妻的名下,因此需要有证据证明当初的赠与协议存在。
2、是婚后赠与的还是婚前赠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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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主张很难得到法律的支持。 对本回复满意敬请采纳,如还有问题欢迎和本律师进行一对一咨询,本律师将竭诚的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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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时间和协议很重要,请详细说明以便答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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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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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提供证明,否则只能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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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