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麻烦你在百忙之中看一下我的案件。给我一个正确的建议。我有一个工人在我工地施工时受伤了。现在装修公司不肯出面,只肯出两千元。我出七千元。想写一份协议把此事解决。但是不能写确切地址和装修公司名字。还有金额必需写两万,虽然此份协议不合理,但是工人还是肯签。。请问签定此份协议后工人还有权利告我吗。。如果此协议无效。我该怎么写。怎么做?2009年5月19日乙方在甲方承揽西苑小区油漆乳胶漆工程工地上施工时(一手持行灯。一手持灯架)不知何原因,灯泡突然爆炸。导致乙方右眼受伤。现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前提下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赔偿项目及数额甲方赔偿乙方第一次、第二次医疗费及所有后续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残疾赔偿金、定残后终生护理费、精神损害赔偿金)住宿费、餐费等所有法定赔偿项目共计人民币20000元(贰万元整).第二条:付款方式1、 甲方在2009年7月某10之前,付给乙方20000元(贰万元整)。2、 甲方给乙方付钱后,乙方为甲方出示收条。第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