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律师
您好!
我现在在一家企业做销售工作,因产品品质出现问题,销售款暂时还没有收完(和采购商采合同付款方式是,合同签定之日起,总价30%,验货50%,安装完15%,5%留作质保金,一年后收回)目前收款只收到了验货货款。安装款对方不给予付款,合作方并让监督局来查公司,并对我们公司开出罚款,请问一下这笔单子业务提成,我应该怎么拿,或拿多少,
同时进公司没有签定任何合同,工资低于当地最底保障850,三金或五金都没有给我们交纳,面对公司的苛刻,我已不想在公司做下去,如何维护我自己的权益保障
问题补充: 我是08年7月份进的公司,到现在一年了,工资由银行代发,现在所以的销售人员都没有给签订任何的合同,提成2%是口头承诺,(在会场上。很多人可以证明)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