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现在买的房子是2间合用的使用权房屋,当初结婚前两间房卡上写的都是我老公的名字,由于其中一间房子原屋主户口迟迟没有迁走,导致房子至今还未转成产权,我想问下,基于房子是我和老公共同购买的,其中一张房卡上面的名字是否可以更改成我的呢?这样我的利益是否能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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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协商改成你的名字,但个人觉得这个不是很重要,因为除了拆迁,房屋租赁凭证上登记的承租人对房屋其实没什么实质的权利。重要的是,将来买成产权的时候要登记上你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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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改成你的名字,这个其实不是很重要,除非拆迁,否则租赁凭证上登记的承租人对房屋没什么实质的权利,重要的是将来买成产权的时候要登记上你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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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解答:想尽办法改成你的名字吧,这是最好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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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把你的名字加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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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名的事可以和物业协商.另外即使不改名,只要你是同住人,今后转为产权时,你都是共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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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是可以将你的名字加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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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路完全正确,这是你保障你权利的有效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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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公房,只有使用权,同时还存在共同居住人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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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