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与B在08年9月6日签订工程承揽合同,如违约A需向B支付滞纳金,10月底完工后A未向B付清施工费。09年6月30日晚7点左右B骗A说有事借车用一下,半小时后法院送来传票,跟B联系后B说车就先扣押起来,给钱了才还车。
6月8日B以民事状起诉A,应诉通知书下日期为6月12日。
我想问一下,这种情况A应该怎么处理。是不是可以起诉B,私自扣押个人财产,要求偿还产生的损失,或是以其他什么罪名起诉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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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种还情况要看具体是什么扣车方式,如果其是以个人名义私自扣车是违法的。你可以直接要求他返还,他不返还可以起诉。如果是办了相关的保全财产的手续,你只能通过法律程序去要回来,提供相应担保等。或是通过应诉,争取法院作出有利的判决,待法院对案件审理作为终审判决后,才拿回你的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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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身涉及债务纠纷然后又有各种财产关系。聘请律师为宜。以上供参考,满意请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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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私人扣押违法。对本回复满意请采纳,如还有问题欢迎和本律师进行一对一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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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