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通过电话了解了一下家里的情况,事情经过是这样的:于下午17:30分左右,我家的房子开始着了火,我家在农村,房子是连在一起的,俗称连节房子,共住4家,消防对来了也没能救得了,所以现在四家全都已经烧光了.
事后,其他邻居说,火是从我家开始烧起来,因为我爸当时不在家,只是给我家看房子的人在家(他也只是进行正常的做饭,烧炉子取暖)回来火就已经开始着了,而且邻居所有人都可以证明我爸不在家,我想问的是我爸,会不会承担法律责任? 其次,其他邻居要我家进行赔偿,因为我就家也遭受巨大损失,是否要进行赔偿?
有没有相关的政策我们也能得到一些补偿?因为我家的房子都是有合法产权的.要是在原地重新盖起来政府会收费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