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概半年前,我去一邻居家串门;正好遇上他们家里在吃饭。盛情之下我也和他们一起吃了一顿饭。不料,饭后所有人员出现食物中毒现象,包括他们家人(后查实为他家自己做的食物中不小心混入农药所致)。经过医院的抢救及治疗终于脱离危险,捡回一条命。现在邻居家居然把我起诉到法院,说我自愿去他家自愿吃的饭(而且说还有我签过字的笔录,我确定我没有签过此类的笔录),要求我返还住院期间他们垫付的医疗费用。
我应该怎么办?我还没起诉他们呢他们反而倒打一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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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凭据查实他家误入农药的证据(如报警的报案材料)及相关证人证言等证据进行抗辩或提起反诉,赔偿你由此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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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反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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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这种人就应该反诉他,并且要回当时你住院的所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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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理睬了,以前关系不错, 遇到这样的事情,很窝火,尽可能冷处理。 责任在他们, 法院会公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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伱无过错,根据公安笔录进行抗辩或委托律师提供专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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伱无过错,根据公安笔录进行抗辩或委托律师提供专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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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凭据查实他家误入农药的证据(如报警的报案材料)及相关证人证言等证据进行抗辩或提起反诉,赔偿你由此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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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理睬了,以前关系不错, 遇到这样的事情,很窝火,尽可能冷处理。
责任在他们, 法院会公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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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