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年我购买了一套预售的商品房,签了合同,付清了房款。后来,开发商与建筑商因发生借贷纠纷,开发商欠建筑商的钱,建筑商与开发商在法院制作了调解书,协定由建筑商出资建起来并由建筑商以开发商的资质出售房屋从利润中抵偿部分债,就之前已预售的房屋并未在调解书中提出怎样处理。请问这种调解书的制作合法吗?我们能否主张权利要求法院撤销此调解书? 谢谢!一个很迷茫困惑的求助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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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你不是调解书中的当事人,无权要求再审撤销调解书,除非法院起动审判监督程序.如你的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可追究开发商的责任.调解书制作人没有违法,没有责任.你的问题说得不清楚,最好与律师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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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上诉或申请再审,或另行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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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的合同有登记备案,那么你的权利是可以对抗开发商与建筑商的调解协议。如对回答满意,请按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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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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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直接针对开发商起诉并可将建筑商列为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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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购房者权益还是应受到保护的,详细可以电话了解具休情况后再作进一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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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的合同有登记备案,那么你的权利是可以对抗开发商与建筑商的调解协议。你的问题确实比较棘手。本律师在深圳处理多起复杂疑难房地产案件,在各大媒体有报答,网上可以查到的。如果需要,可以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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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