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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儿子专科毕业,哈尔滨**汽化厂工作4年,就在2009年5月15日晚12点期间不幸4楼电梯高空坠落身亡,单位认定生产死亡一次赔偿23万结束,当时签定协议时是第三天早晨4点40分左右,5点整定为出殡时间,我做母亲是不清醒时候,是在被我孩子的父亲;叶* 大喊大叫不签就要打我的恐吓下签字的,因为5点定为出殡。手印是孩子的小姑姑(叶** 强行拽我手指按的),因为我不清醒23万元钱达连河单位也没交亲自给我,交给孩子的(小姑姑;叶**)带走了,事情结束后的第8天,**单位的夏主任等二人带来一份以我们父母的口气写的一个委托书,让我和孩子的父亲签字,内容是让我们父母委托单位领孩子的身故保险金,我做过保险并拒绝签字,原来单位扣孩子的工资给孩子在单位购买了团体意外保险,按照保险法规定;身故保险金的受益人是父母。现在我们要求保险公司赔偿我儿子身故保险金,这时保险公司拿出一份一次赔偿23万结束后的协议书,协议标明赔付23万元其中包括身故保险金,**汽化厂来和我抢这笔身故保险金,请问律师;保险公司该把这笔保险金付给谁?保险公司有权把这笔保险金付给**汽化厂吗?

证券投资
2009-07-02 07:48:58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