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本人在2009年3月1日花26万买下常州市奔牛镇的一家火锅店。首付是23万,余下的3万是2009年6月30日付清。由于当初签订的转让协议第2条明确规定,原老板的营业许可证归我使用。他没有把他的营业许可证归属到我的名下。从5月份开始不拿发票给我,使我现在经营受到巨大损失。现在他拿转让协议书向我发出催款单,发放时间是2009年7月1日,叫我5日之内付清3万元余款,请问律师现在是他先违反协议,还是我先违反。

合同纠纷
2009-07-01 13:34:24
共有1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旅游公司私下将合同义务转让合法吗
1440
房屋买卖协议可以借出去吗
房屋买卖合同
房屋买卖协议可以借出去吗
父母房产的法定继承人有哪些
法定继承人
父母房产的法定继承人有哪些
填写错误的现金支票怎么处理
现金支票填写
填写错误的现金支票怎么处理
民事债务纠纷无力偿还多久可以结案
债务追讨 980
民事诉讼执行期限过了怎么办
债务追讨 675
欠钱纠纷律师怎么收费
债务追讨 465
因欠款纠纷起诉的开庭流程
债务追讨 415
判决抵押无效如何处理
抵押担保 290
民间欠债不还怎么起诉
债务追讨 320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