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退岗留职,可以吗?按月发的津贴找谁领。工伤后收入下降的那部分工资,我可以主张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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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协商解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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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协商解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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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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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国家《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第三十四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你只能执行上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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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我《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第三十四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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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玉强律师的回复比较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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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国家《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第三十四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你只能执行上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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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退岗留职,应该是可以考虑的。用人单位帮助缴纳社会保险,工伤后收入下降的那部分工资, 不得低于原工资的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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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退岗留职,应该是可以考虑的。用人单位帮助缴纳社会保险,工伤后收入下降的那部分工资, 不得低于原工资的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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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玉强律师的回复比较完整.
黑龙江省的标准是: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是25个月本人工资;伤残就业补助金是14个月本人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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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