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爸去世,爷爷一直帮助我们经营小商店,奶奶不想和我们一起,感觉负担重。我和弟弟当时太小,所以她选择了离开我们,单独另过,让爷爷每月给她生活费。现在奶奶把爷爷告上法庭。要钱看病。可是现在爷爷也是要靠吃药维持病情。钱的方面不富裕。厅长说爷爷一直帮助我们,所以我妈有赡养爷爷的义务。另外就是我和弟弟有赡养爷爷的义务。我想咨询下,我大爷真的没有赡养义务了吗?我弟弟现在烟台大学还没有毕业。我刚参加工作一年,现在青岛,跳了一次槽,这份工作是刚参加一个月,每个月工资1000,手里根本没有余钱。恳请好心人指点,实在是感觉绝望了。另外想咨询下,爷爷的工资是不是爷爷和奶奶的共同财产。急求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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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属于爷爷奶奶的共同财产,大爷负有赡养你爷爷奶奶的法定义务,你爷爷奶奶可以向你大爷索要赡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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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爷爷的工资是你爷爷奶奶的共有财产。你大爷也有赡养你爷爷奶奶的义务,而且是法定的。你爷爷奶奶可以向你大爷要赡养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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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离婚了,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分配。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工资收入是夫妻共同财产。子女都有赡养父母的义务。因为你爷爷对你们进行了照顾,你们应当承担赡养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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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