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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在2009年6月25日从定州乘长途车到木樨园长途汽车站下车,去新世纪服装大厦购物,至中午12点20分左右去大厦七楼餐厅吃饭时,随身带的一个黑色真皮手包被偷,里面有大量现金,驾驶证,银行卡等物。我心里很难受,不知道如何是好,都要崩溃了。因为里边的现金是给别人捎的货款,后来找了餐厅的管理人员想看一下监控。可人家说没有监控,让我报警,后来警察来了,把我带回派出所把经过记录了一下,就让我回家等信,请教,我该怎么办,市场餐厅有没有责任

民事相关
2009-07-01 09:35:26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