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律师您们好!
请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责任认定书认定对方全责,但对方觉得死者要求搭车他只是帮忙载人认为不是他的责任,但在认定书拿到后也没提出异意.在调解阶段称自己没能力赔偿,认为坐牢也不会坐多长时间,法院即使判民事赔偿他无力赔偿也是一张空纸(交警也这样说)对方在调解时称他只能赔两千元 请问作为受害家属怎么才能主张自己的合法权利? 难道法院判下来真的就等于一张白纸吗? (对方经济条件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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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先了解一下对方车辆有无保险,也可以了解一下对方近亲属的经济状况。作为致人死亡的道交事故全责者,亦当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管对方经济条件如何,相信你能得到一定的赔偿。
对方提出的调解数额过低,建议不同意调解。
如需帮助,可与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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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判决的话你以后还可以进行强制执行如果没有判决的话你想强制执行都没有法律依据,所以看来还是有判决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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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对方车子有交强险(一般来说机动车辆均强制购买交强险),你可将对方及其保险公司一并诉至法院,这样只少你可以在交强险十二万元范围得到赔偿,而且胜诉后将来对方任何时候有了钱均应给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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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有无赔偿能力是另一回事,该赔偿多少是多少,暂时无力赔偿可分期赔偿。如果调解不了,可以要求追究对方刑事责任,同时要求附带民事赔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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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是怎样发生的呢》请补充叙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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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表述是不正确的,你应当通过法律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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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法院的判决,才有以后强制执行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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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