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餐厅工作。由于种种原因。现在不想在我在一家餐厅工作。现在不想在那做了。我已经打了辞职报告。经理不批准。我想自动离职。请问可以拿到工资?(签了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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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30日告知是可以离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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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或者依法辞职即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劳动合同关系结束后要求单位依法结算工资。单位拒绝的,可以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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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提前一个月告知,可以自动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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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不到可仲裁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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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法律规定,应提前30日向用人单位提出辞职。如用人单位不同意,30日后可要求用人单位给你结算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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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法律规定,应提前30日向用人单位提出辞职。如用人单位不同意,30日后可要求用人单位给你结算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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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