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舅舅50了,无子女,我是个女孩,21岁,我想跟舅舅一起生活,可以吗?
父母同意,如何具有法律效力,我要把户口也转到舅舅那,跟他姓 就象他女儿一样,
请问可以吗?如何办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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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已经成年,不符合收养的规定。想一起生活倒是可以的。但是法律上没有什么手续,而且在法律上你们也不可能变成父女关系。详情可以当面或者电话咨询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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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超过14岁不能办理收养;2、可以签订遗赠扶养协议予以替代;3、一般不能转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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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符合收养法规定的条件;一起生活应该没什么问题,只要户主同意,可办理户口迁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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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遗赠扶养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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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符合收养手续,可以办理收养关系。满意采纳为答案并作出评价,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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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子女的,可以建立收养关系,具体手续应到民政局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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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