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老公都是二十六七岁的人,结婚三年,有个女儿三岁。我老公是独子,从小娇生惯养,没有责任心。我有份收入一千这样的工作,我老公也是。我们住的房子是私人房,一、二层房产权是他爸的,第三层是我们结婚后起的,曾经跟我父母借得二万块来起第三层楼,可是第三层没有房产证。还有我们平日所有的费用几乎都是他妈妈出的,伙食费几乎没交给她,小孩生病也是她出钱。我的工资除了送小孩上幼儿园,还买点奶粉给小孩,再有就是买点日用品给家里。而我老公却一毛钱也没拿出来给家里。他有外遇,要跟我离婚。还有我们这里土地拆迁,曾经得过按人头每人三万块的扑尝,这些钱全由她妈保管。
-
土地拆迁赔偿款如果有证据能证明在他妈妈那和的话,你可以要回来,至于房子,由于没有产权证,法院无法对房子进行确定
-
婚后所建房屋及按人头的土地补偿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要求分割。
-
你们婚后所建房屋及按人头的土地补偿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要求分割。
-
第一、二层因是他父亲的,第三层房产因没有产权证离婚时你主张,法院一般不会处理,但你可以和他协商补偿你一定损失。你和你丈夫的补偿款是夫妻共同财产依法应予以分割。
-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