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已连续两年亏损,欠下一大堆债务,约300多万元,已难于清偿债务,最近其中一位债权人向法院提出了破产申请,法院已受理,但其中一部分股东不想公司就这样没了,想向法院提出破产重整申请,我想请问,我公司想提出破产重整申请需要具备哪些条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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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
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
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重整申请符合本法规定的,应当裁定债务人重整,并予以公告。
程序比较简单,没有规定特别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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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破产法》第2条第2款之规定,如果企业法人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的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根据《破产法》第70条第2款之规定,在债权人申请企业破产的情况下,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破产前,债务人或出资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向法院申请重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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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债务人可以申请重整,具体事宜还是最好委托律师帮你们处理,对你们来说应该省时省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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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委托律师介入,与债权人达成重整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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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企业破产法》第70条的规定,债权人申请破产清算的,债务人可以向法院申请重整。具体的还请律师介入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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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破产管理人协商,提交债权人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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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