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楼房温度过低应不应该交取暖费

损害赔偿
2009-06-29 21:50:55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黑龙江省供热条例规定,住宅的温度不应低于18摄氏度。用户室内温度低于本条例规定最低温度或者约定温度的,用户可以向供热单位投诉,供热单位应当自投诉之时起二十四小时内采取措施改正或者提出处理方案。自用户投诉之时起至七十二小时内未能改正的,供热单位应当自用户投诉之日起,按日折算标准热价退还用户热费;属于热源单位原因的,由供热单位向热源单位追偿。
      供热单位既未采取改正措施又不履行赔偿责任的,用户可以向供热主管部门投诉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供热主管部门应当对供热质量和服务进行检查监督,设置用户投诉电话及时处理投诉人反映的问题。
      第二十七条用户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或者有下列行为之一,导致室内温度低于本条例规定温度或者合同约定温度的,供热单位不予赔偿:
      (一) 未按照规定交纳热费的;
      (二)擅自改变房屋结构或者室内供热设施的;
      (三)室内装修遮挡散热器严重影响供热效果的;
      (四)未采取正常保温措施的。
      因上述原因给其他用户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负责赔偿。
  • 你好,应该交,但是可以要求供热部门按日折算热费退还给你。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物业费收取标准
11780
社保缴费基数跟工资有什么关系
缴费基数
社保缴费基数跟工资有什么关系
法定丧假直系亲属的范围是怎样的
法定丧假
法定丧假直系亲属的范围是怎样的
解除事实夫妻关系能否调解?解除的流程是怎么样的
调解夫妻关系
解除事实夫妻关系能否调解?解除的流程是怎么样的
民事债务纠纷无力偿还多久可以结案
债务追讨 2820
民事诉讼执行期限过了怎么办
债务追讨 2015
欠钱纠纷律师怎么收费
债务追讨 1420
因欠款纠纷起诉的开庭流程
债务追讨 1300
判决抵押无效如何处理
抵押担保 1090
民间欠债不还怎么起诉
债务追讨 1045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