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二十五年,结婚后一直没有领结婚证,现在丈夫有外遇而产生一笔债务,男方借债时,女方并不知情。并且此钱都用于第三者身上,并没有用在妻子儿女身上。
1、这样的夫妻关系合法吗?
2、这算是夫妻共有债务吗?
3、协议离婚,并在离婚协方中注明由男方承担此债务,具有法律效力吗?
4、子女是否有权不为其父偿还此债务?
-
1、事实婚姻受法律保护。2、对外是夫妻共同债务,对内你可以主张一方个人债务。3、协议在你们之间有效,对第三人无效。4、子女可以不为其你偿还,但前提是放弃今后的继承权。
-
属于事实婚姻,受法律保护。
-
1、事实婚姻关系,受法律保护。2、属夫妻共有债务。3、协议当然具有法律效力。4、所谓的“父债子偿”没有法律依据,子女无需偿债。提醒你:办离婚证前要补办结婚证哦.
-
关系合法,属于事实婚姻,一般情况下属于共同债务,离婚协议约定共同债务归于一方条款不能对抗第三人,子女不需代父偿债
-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