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是在村委会工作的,现在有村民和开发产合作欲承包村里的土地办工厂,目前双方正在协商,弱弱的问各位律师一句,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会不会发生改变呢?谢谢

刑事行政
2009-06-30 09:43:40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你们村委会可以转让使用权,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所有权性质是不会发生改变的。我国农村实行的是家庭承包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土地等生产资料的所有权归农民集体所有,农户通过承包取得的是对集体土地的使用权。首先,这种从集体土地所有权中分离出来的土地使用权,并没有改变土地集体所有的性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并不是处分土地的所有权,而是在不改变土地的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的前提下进行,一是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需要发包方同意;二是只能转让给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农户;三是原承包方与发包方的土地承包关系终止,受让方需与发包方签订新的承包合同。其次,家庭承包经营是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一个经营层次,不能把它和集体统一经营对立起来,实践证明,只有实行土地集体所有、家庭承包经营,使用权和所有权分离,建立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才是促进生产力发展的农村集体所有制的有效形式。
  • 农村土地属于集体所有,不因承包改变所有权性质。以上供参考,满意请采纳。
  • 所有权不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