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儿子今年5月7日早8:20在医院做疝气手术时,出现阴囊血肿,于当日下午4:30再次推进手术室做阴囊血肿切开引流术,两次手术间隔时间不超过八个小时。我的儿子那时才八个月大,并且手术时没有嵌顿。网上资料介绍说阴囊血肿是由于手术时止血不彻底所致。可是大夫不承认,当时还说我们孩子术后烦燥不安血压升高,我们复印的病例中并没有记载这些内容。院方让我们去做医疗事故鉴定,有了鉴定他们才能处理大夫,我们想起诉大夫,请问应该以什么理由起诉,请问这是医疗事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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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以人身损害赔偿为由起诉医院要求其赔偿损失.一般情况下医院会提出进行医疗事故鉴定,这种情况下应首先进行医疗事故鉴定.如果构成医疗事故会按<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进行处理.如果构不成医疗事故,您可要求医疗差错鉴定,以该鉴定结果向医院主张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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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的行为属于职务行为,一切责任都应当有医院承担,你起诉医生法院不会支持。医疗事故应当进行鉴定才能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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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起诉医院。医疗事故要经过鉴定才能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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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反映的我问题有可能构成医疗事故,你复印的只是病例,并不是全部的住院质料,还包括病程记录,相关的检查质料等,这些东西不包括在病例里,律师可以依法调取,封存。申请最后的医学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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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手术止血不当所致,医疗行为有明显过错。可以提请鉴定或直接起诉。起诉的被告是医院。如有需要,可以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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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