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是湖北人,和他指前夫在重庆经营服装,于2008年4月11号回湖北办理离婚手续,办理离婚的时候,民政局只有20分钟下班,比较仓促,当时写离婚协议的时候,我是什么都没有要,我们当时在重庆有俩个摊位,只有优先使用权6年,每年还要付房租的那种。当时我和他口头协议,他说不会来重庆了,说摊位归我经营,所以离婚协议上没有写摊位,没有写归他,也没有写归我,但是摊位的名字是他的。他要我给40万给他,因为当时我根本没有钱,所以在财产分割上面写的是【女方欠男方40万,于2008年年底付清】40万他2008年6月就找我要,我当时没有钱,就借钱给他了。而且他还在离婚之前转账10万回去了,这些我是离婚半年后才知道,因为当时存折.账号都是他开的,钱都是他在管。这些都不重要了,问题是现在他又想要回摊位,我不可能什么都给他,太无赖了,我们去年回去离婚的时候口头协议摊位归我的事,当时都还有其他人可以做证。就是去年年底,他的几个朋友要我和他聚了一下,他都当着他的朋友说在也不会骚扰我了,摊位也不要了。这事情他的朋友都知道。明天他就会来重庆,说要收回要摊位。我不知道怎么办了。请您帮我。

刑事案件
2009-06-29 17:30:36
共有2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诉讼离婚要交多少费用
2410
口头承诺不履行是否可以起诉?
口头承诺
口头承诺不履行是否可以起诉?
离婚房子优先判给谁
55800
担保物权竞合的原则是怎样的?
担保物权竞合
担保物权竞合的原则是怎样的?
加载中